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岭东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号公告

责任编辑: 双鸭山岭东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 2022-01-08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

岭东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

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
第2号公告


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,是外出旅游、探亲访友、亲友聚餐、采买年货的高峰期,人员流动性大,无形中增加了病毒传播风险。当前,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,国内多个省市本土疫情频发,外防输入进入关键时期,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,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度过春节假期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.“两节”期间抵返岭东人员须提前2天向所在乡(村屯)、街道(社区)报备,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按所在属地单位要求进行登记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。严格限制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人员抵(返)岭东,确需抵(返)的,严格执行报备制度,对中、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管控等措施;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区、市)抵(返)人员,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;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抵(返)人员,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;对境外抵(返)人员,要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21天,抵(返)岭东后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。

2.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、区)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,确需前往的,需向所在乡(村屯)、街道(社区)报备,抵(返)岭东后严格隔离管控。

3.加强“20类”重点人群管理,定期核酸检测工作,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一律不得上岗。对不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经营场所,依法依规停业整顿。

4.广大居民群众要关注个人健康,保持“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勤通风、少聚集、用公筷”等良好卫生习惯,尽量做到不扎堆、不串门、不走亲、不访友、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,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。自己和家人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,不要到个体诊所就诊,严禁个体诊所接收发热患者;发热门诊对“十大症状”患者提供免费核酸、血常规、肺部CT检查。进入各类公共场所、经营场所要主动配合执行扫码、测温、登记“三件宝”。到药店购买退烧、止咳、抗病毒类药品,应主动登记相关信息,配合属地单位落实后续追踪管理。

5.景区景点、宾馆、酒店、电影院、商超、图书馆、农贸市场、“九小场所”等严格落实限量、预约、错峰要求,严格执行验码、测温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。酒店、宾馆要查验入住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,对发现的中、高风险地区抵(返)岭东等风险人员要立即报告;不接待14日内具有涉疫城市旅居史、接触史人员。

6.严禁聚众赌博、非法宗教、未经批准的各类营销类培训、封建迷信等聚集性活动。农村集市、综合服务站、食杂店等减少人员聚集,严格落实“三件宝”、消杀、通风等措施。继续关停棋牌室(麻将馆),各类城乡小卖店等场所严禁打牌、打麻将等聚集性活动。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,禁止探视活动。各宗教场所暂停集体宗教活动。

7.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、宴会不办,不参加或组织超过10人的聚餐、聚会等活动,减少人员聚集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控制用餐人数,不得超过店内容量的70%,大厅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%,并严格落实“三件宝”等防控措施,未按规定执行的依法依规停业整顿。凡14日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、接触史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宴会。

8.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提前向所在社区(村委会)提出申请并报所在地乡、街道批准;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、活动、培训、演出、展销、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,确需举行的要严格报批,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制定详细的防控方案。所有参加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市(地级市为全域、直辖市为所在区县)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集体用餐活动。批准部门要安排专人现场监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严格执行“三件宝”,对无法扫码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,对达不到防控标准的场所将责令停业整改。未经审批举办的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9.农村地区要加大排查和协查力度,村内“十大症状”人员,重点节假日外来、返乡人员,从事农产品收购、农资销售的入村人员,在本地务工日常流动人员,在市内从事客运、货运跨域流动人员“六类人员”实行应检尽检、登记备案、建立台账、专人管理,进村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。

10.严禁居民私自购买、运输、销售进口冷链和非冷链物品,特殊性必须商品,用户需提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商品必要性说明申请,未取得批准不得私自购买、运输、使用。

11.对抵(返)岭东不如实报备、隐瞒行程史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场所,采取停业整顿、追究业主责任等处罚措施。

12.全区居民群众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,应接未接人员应尽快积极主动接种,特别要快速接种加强针。提醒应接未接人员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要进入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。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。

附件:

医疗机构及各属地单位联系电话 

区疫情防控指挥部        4476088

区医院发热门诊          8582111

区疾控中心          董学金 18104699401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刘振法 18104699501

长胜乡               刘  爽 18646992896

北山街道办事处    柴晓翠 15774695088

南山街道办事处    谭振华15804690678

中山街道办事处    赵  佳13846900708

西山街道办事处    郑宏广 13555155866

东山街道办事处    王  冰13784699898

中心街道办事处    李  丹 13329337772